記者朱俊傑、朱怡蓉/屏東報導
墾丁海域近來有不少潛水客,有教練指控,有學員會在教練的默許下「擺拍」海蛞蝓,海蛞蝓很迷你,為了拍到牠潛水客直接抓起海蛞蝓放在鏡頭前!墾管處表示,這舉動已經違法,可罰款3000元。
▲有資深教練指控潛水客為了拍攝海蛞蝓遂直接將其抓起。(圖/墾丁邱教練提供)
墾丁後壁湖,遊客和潛水教練拿著攝影器材,四處找尋想要拍攝的畫面,但是教練的手除了拿攝影機還握著拳頭,看來就是捏著東西擺在鏡頭前面,一旁的資深教練指控,他抓著「海蛞蝓」當模特兒。
▲圖/墾丁邱教練提供
資深潛水教練:「拿在手上拍,也許有時候可能是因為東西太小了,把牠抓在手上拍要讓這個畫面更漂亮,當然我覺得不應該這樣子做。」
長長的觸鬚,身軀隨著海水波浪左右搖擺,呆萌的模樣小生物就是海蛞蝓。
▲海蛞蝓色彩鮮豔,屬腹足綱軟體動物,對於棲地有專一性。
資深教練指控,在後壁湖的潛水區域有教練就用手拿著海蛞蝓擺拍取景。海蛞蝓是腹足綱軟體動物,色彩鮮艷,身長只有2到60公釐,相當地迷你,但是對於棲地有著專一性。
墾管處副處長許書國:「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依國家公園法可裁處3000元罰鍰,本案如果民眾最後有將生物放回棲地,本處會依程序給予該民眾提出申復的一個機會,再依其申復內容進行裁處。」
▲呼籲民眾應於合法潛水區域拍照錄影,切勿以身試法、干擾生態。(圖/墾丁邱教練提供)
海蛞蝓迷你嬌小,繽紛色彩成為遊客追焦重點,但是小小的蛞蝓用手抓起擺到30公分以外的地方,對牠而言就是搬家30公里。墾管處提醒,合法的潛水區域潛客拍照錄影都沒有問題,但是動手捕捉、觸摸生物,從魚類到蛞蝓甚至是軟珊瑚都是干擾生態,千萬別嘗試。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