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府今(22)日通過《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並將於今年啟動「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對此律師詹順貴表示,不管是不是公辦都更,強拆都有高度違憲疑慮,質疑北市府的「代拆型」公辦都更,根本是掛羊頭賣狗肉。
▲詹順貴批評北市府掛羊頭賣狗肉。(圖/翻攝自詹順貴臉書)
詹順貴指出,強拆的法源依據是《都更條例第36條》,但此法條有高度違憲疑慮,因此北市府的《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第17條所謂「代拆型」公辦都更,根本就是掛羊頭賣狗肉,「不過是柯皇想代替都更實施者執行強拆的藉口而已。」
而用來協調《都更條例第36條》強拆執行的「評估與協調專案小組」,也被詹順貴批評與郝龍斌時期的「溝通平台」沒有差異,「這就像柯皇想拿大巨蛋的履約爭議去i-voting一樣,只是他不想負政治責任的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