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梁雪婷報導
▲女童遭彈弓射眼失明。(圖/翻攝自《澎湃新聞》微博)
兩名男童用彈弓射擊一名8歲女童,導致其左眼球破裂失明。沒想到,警方卻以「肇事者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竟決定不予立案。消息一出,網有紛紛罵爆,紛紛控訴應該「追責監護人」。
▲▼女童失明竟被初評構成輕傷二級。(圖/翻攝自《澎湃新聞》微博)
根據《澎湃新聞》微博報導,中國江蘇省沐陽縣一名8歲女童遭到一顆突然飛來的鋼珠擊中,導致左眼眼球破裂失明。經司法鑑定結果顯示,女童左眼部的損傷初評構成輕傷二級。肇事者是2名騎電動車路過的13歲左右男孩。女童親屬對於輕傷二級的鑑定結果也不能接受,將申請重新鑑定,並考慮起訴肇事方。
▲兩名男孩稱,用彈弓打女童只是想「嚇嚇她」。(圖/翻攝自《澎湃新聞》微博)
警方至今都未明確告知2個男孩的具體年齡,只知道2個男孩剛小學畢業,應該在13歲左右。這兩名男孩稱,當時用彈弓打安安,是想嚇嚇她。由於該案因肇事者未達刑事責任年齡,警方決定不予立案。23日,女童家屬表示,2名肇事男孩的家長事發至今仍未主動協商此事和道歉。
▲警方以「肇事者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為由,不預立案。(圖/翻攝自《澎湃新聞》微博)
消息一出,就掀起全網熱議「一隻眼睛失明才是輕傷二級?」、「追責監護人,提起民事訴訟,絕對不能放過。不是自己的孩子,不知道心疼」、「強烈要求恢復少管所」、「入刑應該從10歲起,而且監護人連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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