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陳姓人妻盜刻丈夫印章並讓女兒從母姓。(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1名陳姓人妻,婚後生下1名女兒,但她未取得丈夫同意,竟盜刻對方的印章,並在出生證明書蓋上同意女兒從母姓,丈夫發現後氣憤提告;士林地院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陳女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2022年9月間,陳女與丈夫一同迎接新生命,卻盜刻對方印章,並在女兒出生證明書上蓋章,再於女兒從母姓的欄位上勾選同意,陳女將資料交給戶政事務所人員,順利辦理女兒出生登記;丈夫得知此事後,認為妻子行為太過誇張,憤而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陳女應訊時表示,她的確刻了丈夫印章,用以辦理女兒出生登記,但她有詢問過丈夫,對方回說:「小孩跟誰姓都沒差」,陳女還說:「夫妻本來就是互相代理生活事務。」
雙方各自拿出對話紀錄,丈夫表示:「對了,你如果不來簽子女從姓約定,小孩接下來甚至連生病都沒辦法看病喔!」,陳妻則回:「什麼從姓約定?要姓什麼?」,丈夫又回:「小孩的姓氏啊…你不是說隨便嗎?」,陳女表示:「怎麼可能隨便!」
法官認為,陳女未取得同意或授權,擅自偽造出生證明書,並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小孩從母姓一事,不僅侵害丈夫對女兒的親權,亦影響戶政機關資料管理正確性,原本不宜輕縱,姑念陳女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遂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她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