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任職日月光的陳女懷恨盜用同事帳號訂餐,法院判她要拘役40天。(資料照/日月光提供)
任職高雄日月光半導體的陳姓女子,因細故與黃姓女同事有嫌隙,沒想到2022年10月起連續1個月盜用黃女帳號訂餐,前後多達9次,東窗事發後,黃女報警提告,案經法院審理後,依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陳女和黃女因細故產生摩擦,陳女心懷不滿,於是在2022年10月13日清晨4點起,到11月15日長達1個月的時間,盜用黃女電腦的帳密入侵公司的訂餐系統,向多個店家訂購醬烤大腿、素炸醬豆干、糖醋咕咾肉、紐奧良雞腿等餐點,前後多達9次。
直到黃女發現訂餐紀錄有異狀,調閱公司監視器及訂餐系統的扣款紀錄後,發現是陳女所為,於是向保二總隊報警,陳女到案後坦承犯行,訊後依妨害電腦罪嫌送辦,檢方認為案情輕微,向法院聲請簡易處刑;該案開庭後,審酌陳女犯行以及學經歷、收入等狀況後,判處她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