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劭/綜合報導
▲民眾質疑北市府重複收取路邊停車費。(示意圖/資料畫面)
北市一位民眾日前(8日)在公有停車場繳停車費,他順帶把之前7月份的路邊停車費也一併全部繳清,不料10多天後,停車場管理員竟告知他7月份還有6筆路邊停車費未繳,他越想越不對勁,找出繳費收據後,確認那6筆停車費早已繳清,為此已向北市府停車管理處申訴,但尚未有回應,他把自身的經歷PO網,提醒大家要多加留意。
民眾在臉書《爆料公社》貼文,日前至北市某國小停車場繳費,順便繳納8月8日前的路邊停車費,現場與管理處的人員確認,北市停車管理系統上的路邊停車費(包含七月份)都已全部結清。
21日原PO再次前往該停車場停車、繳費,工作人員卻告知他,尚有6筆七月份的路邊停車費未繳納,若現場不能立即繳費,停管處會寄被平信催繳,每筆要加收15元的平信通知費,如逾期每筆恐再被罰300元。
原PO質疑明明已繳過費了,為何又會出現6筆7月份未繳的路邊停車費,當晚回家後,他找出繳費收據,同時確認6筆沒繳的停車費早在8日就已繳納,他怒批北市停管處重覆收取路邊停車費,並已向市府申訴,但尚未獲得回應。
原PO還說,平時繳納路邊停車費都是超商繳費的,根本也不會特別跑去停車管理處查是不是已經繳費,還好留有繳費收據,不然就真的死無對證,他同時也提醒網友,這樣離譜的事絕非單一個案,停車繳費收據要保留好,如果有一天無緣無故被罰錢,才有依據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