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社區清潔員辱罵女住戶垃圾,遭法官判罰2千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市某社區潘姓清潔人員因倒垃圾問題,與社區店面楊姓女子產生嫌隙。潘女見楊女拿垃圾走進中庭要倒垃圾,竟先喝斥要她「出去」,又罵她「垃圾」、「垃圾桶」。台中高分院審結,維持原判依妨害名譽罪判罰2千元。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台中市潘姓女子是某社區清潔人員,與社區一樓店面的楊姓女子,曾因垃圾丟社區放置垃圾區域彼此有嫌隙。去年1月7日上午11點多,楊女拿垃圾走進社區中庭要丟垃圾,潘女看到她後立刻要她出去,並罵「垃圾、垃圾」、「垃圾桶」。楊女不不甘受入,拿手機錄影蒐證,並提告妨害名譽。
潘女否認犯行,辯稱她並沒有對楊女罵「垃圾」、「垃圾桶」等語,只是請楊女將垃圾妥善分類而已。
台中地院法官當庭勘驗現場錄影畫面,發現楊女拿垃圾進社區中庭,潘女不斷怒斥,「出去、出去,你給我出去」。後來楊女朝外走時,潘女脫口說「垃圾!垃圾!」,楊女回,「告你啊!」潘女再回,「垃圾桶」。
法官認為,潘女在多數人可共見共聞的社區中庭,罵楊女「垃圾」、「垃圾桶」等語,足以貶損楊女的人格尊嚴及社會評價,依妨害名譽判罰2千元。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