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威亘、張乃峻/台北報導
警方每天接獲的報案百百種,但基層外勤員警透露,其實有些案子辦起來不僅吃力不討好,還得自掏腰包善後。像是酒醉路倒、傷害或者侵占遺失,就是最棘手的三大種類,比起槍擊、販毒等重大案件,小案表面上看起來雖然好辦許多,但往往卡在個資法,有監視器也沒辦法掌握對方身份,就算破案了,卻沒有獎勵,對日後升遷也沒幫助,而且動輒躬親變事主,報案人反而投訴承辦員警。
▲超商客人百百種。
嫌結帳太慢,男子猛力朝店員揮拳,還有這種莫名其妙、有理說不清的客人。超商店員:「你不知道旁邊有熱水,我跟你講一下而已。」客人:「我是消費者,我來你店裡花錢,我是頭家欸。」好心告知有熱水能沖泡麵,男客人卻不領情還罵髒話,而店員最怕遇這種情況。
超商店員:「比較奇奇怪怪的行為吧,喝酒一定會(害怕)的。」酒醉鬧事,不只超商員工不想碰到,就連警察都避之唯恐不及。醉漢:「你要死了沒?」員警:「好了別激動。」醉漢:「你要死了嗎?」
▲不只民眾,警察也怕碰到酒醉事件。
爛醉如泥、語無倫次,但失控的醉漢容易讓大眾恐慌,警察就算不想辦,還是得硬著頭皮上。基層員警:「我們俗稱的『酒空』,因為酒空就是很麻煩,當然就是為民服務,我們就會出錢讓他坐計程車回去。」自掏腰包不打緊,還沒有功績獎勵,等於做白工。
另外像是民眾傷害案件,或者物品遭到侵占、東西遺失,警方總希望能少一件是一件。基層員警:「即使我們調到(監視器)了,也會有個資法的問題,而造成說我們要花費在這個(尋人、物)的時間上,我們要花費很長久的時間,然後又造成民怨,我們會比較不想碰這方面的案件。」
功績獎勵影響日後升遷、調單位機會,沒有功獎的案件,吃力不討好,或許是警察被民眾申訴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