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少年無照騎車肇事,法院判母親應連帶賠償。(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陳姓少年(16歲)日前無照騎車、闖紅燈肇事撞上一輛賓士車,產險公司給付60萬元修車費後,向陳姓少年和其母親連帶求償60萬元;基隆法院審理後,判陳姓母子應如數賠償。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9月10日,當時尚未考取駕照的陳姓少年(16歲)騎機車行經基隆一處路口時,因闖紅燈與趙姓男子駕駛的賓士轎車發生碰撞,造成趙男車輛車頭毀損送修,富邦產險公司依契約賠付趙男60萬元修車費,並向陳姓少年及其母請求連帶賠償60萬元。
陳姓母子應訊時稱,陳男收入不高,每月僅能償還1萬元左右,陳母因腳傷無法工作,也沒有人可以幫忙償還,希望賠償金額可以降低。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富邦產險提出的帳單文件等,與車輛受損害位置相符,修理金額也無異常超高情形,產險公司依保險法,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3人請求權於法有據,判陳姓母子應如數賠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