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陳慈鈴報導
▲不少南部人都會北漂工作,但如果想要用南部戶籍地請颱風假,可能要注意相關規定,以免權益受損。(示意圖/資料照)
日前海葵颱風來襲,一名在台北上班的新人才想用戶籍地請颱風假;今(5)日小犬颱風襲台,另一名在台北上班的北漂族,也疑惑能不能以「戶籍在南部」為由請假。對此,勞動部就曾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說明,勞工請颱風假規範。
勞動部表示,有鑑於台灣地區受颱風侵襲之次數頻繁,且勞雇雙方均有對於天 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之出勤應作更明確規範之建議,為了保護勞工生命安全及兼顧事業單位營運需求,經邀集勞雇團體、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多次研商後,特訂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勞動部說明勞工天災請假規定,3種情況下可以不出勤。(圖/翻攝自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Q&A)
至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出勤? 勞動部說明,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停止辦公或工作所在地未通報停止辦公,但因天然災害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或未能出勤時,勞工可不出勤。
勞動部指出,勞工因天然災害致未出勤,或是居家工作之勞工因受有災情致無法提供勞務,由於不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部提醒,如果雇主未遵守《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違反《勞動基準法》工資、工時等規定,可依據《勞動基準法》第79條規定,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