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許藍方指周刊爆料不實,反被周刊提告損害商譽,求償10萬元。(資料照/翻攝自臉書)
不滿周刊踢爆不倫戀,「最美性學博士」許藍方在臉書上痛批不實報導,卻反被周刊提告求償10萬元,並要求移除文章、刊登道歉啟事60天。全案一審、二審皆判許藍方免賠,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與已婚醫師康鈞尉的不倫戀關係爆發後,許藍方因在臉書上批《鏡周刊》報導不實、未經查證,揚言提告,卻反被《鏡周刊》以不實指控侵害名譽權,提告求償10萬元,且要求移除臉書發文及刊登道歉啟事60天。
對此許藍方強調,有證據證明周刊報導根本是記者看了對話紀錄後,自己「腦補」的內容。但周刊也反駁,許藍方原本表示手機遺失,所有對話紀錄原檔都不在,現又稱有證據,說詞不可信,且是在拖延訴訟。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許藍方免賠,二審高等法院也認為,許藍方在臉書上的發文,為出於自衛的行為,無侵害周刊商譽之惡意,也判決許藍方免賠。周刊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免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