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新澳隧道大車禍肇事砂石車的車速認定,宜蘭地檢署跟公路局有落差。(圖/翻攝畫面)
蘇花公路新澳隧道大前天(24日)發生奪命連環車禍,蔣姓男子(55歲)駕駛砂石車恍神撞上前方回堵車輛,造成1死11傷慘劇。公路局台北監理所第一時間表示,調閱該車GPS速度紀錄,行駛速度皆於速限40公里以下,但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張立言推估,砂石車當時時速將近75公里。公路局長陳文瑞今於道安記者會說明,GPS受天候或遮蔽物可能有一定影響,最後判讀會與行車紀錄器數據做綜合判斷。
根據一份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排在最後的1輛砂石車,疑似在未減速情況下衝撞前方車陣,導致16輛車撞成一團,公路局表示,調閱該車GPS速度紀錄,車輛於隧道內行駛速度皆於速限40公里以下。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張立言指出,經檢視肇事車輛的行車紀錄器、測速表來看是有超速,這段路速限為40公里,但推估當時砂石車車速將近75公里,並且也有超載貨物約3000多公斤;當時司機完全沒有剎車和減速情形,一路衝撞15秒,司機說撞到後才發現有車,完全沒有注意前方車陣,一路衝撞15秒才停止。等同推翻昨日公路局宣稱砂石車沒有超速的說法。
公路局局長陳文瑞表示,車輛速度除了GPS紀錄,行車紀錄器也會有數據,監理所第一時間拿到GPS資料,確實是顯示時速40公里以下,但GPS受到天候或遮蔽物,可能對傳遞有一定影響,像該起事故進到隧道就可能受到遮蔽影響,公路局將此資料送給檢方,最後判讀會做綜合判斷。
交通部長王國材也坦言,GPS紀錄在隧道內比較不準,行車紀錄器主要是連結車輛較準,一般車輛管理雖然有用到GPS,但不是於執法判斷,而是管理使用,最終還是以行車紀錄器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