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車禍事故現場。(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一名羅姓男子今年5月間,駕駛貨車行經新莊區環漢路三段左轉中環路一段時,未依燈光號誌指示且未讓直行車先行就貿然左轉,與洪姓男子所騎乘的機車發生碰撞,造成洪男頭部重創、右大腿開放性骨折送醫不治,新北地院近日依過失致死罪嫌判羅男10月徒刑。
判決指出,56歲羅姓男子今年5月30日下午1時許,駕駛小貨車沿著新莊區環漢路三段往二段方向行駛,行經中環路一段口,當時號誌為直行箭頭綠燈時相、左轉箭頭綠燈未亮起之際,未依燈光號誌指示且未讓直行車先行就貿然左轉,導致對向19歲洪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發生碰撞。
洪男多處擦挫傷、右大腿開放性骨折、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送醫搶救後,仍於當天下午2時許,因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導致中樞神經衰竭死亡;後續羅男主動向到場警方陳述事發經過,經酒測後,酒測值為0。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考量,羅男本應小心謹慎以維自身及他人安全,卻在路口貿然左轉,導致正值青壯盛年的洪男傷重不治死亡,違規情節重大,違反注意義務程度甚鉅,且對洪男家屬造成無可彌補創傷,考量迄今未與家屬達成和解、賠償損失或取得諒解,因此依因過失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