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昀蓁、王子瑜/台中報導
台中南屯區一棟大樓3年前交屋,沒想到隔年進行區權大會時,住戶指控建商保留兩戶2、3樓本說要作為商辦使用,卻隔成226戶套房預計出租,不負擔管理費、公共用電,甚至有一台電梯僅通往2、3樓卻含在公設內。對此,建商否認有隔套房出租,已進入司法程序。
▲台中南屯區一棟大樓,住戶控建商將2、3樓隔成226戶套房出租,也不負擔管理費、公共用電。
投訴住戶:「他本來只有一戶,現在變成1、2、3、4、5、6,6個信箱。」
住戶氣噗噗指著這些信箱,整個區域都是給供建商私下隔出套房使用。
投訴住戶:「A的部分他隔了7間。」
▲建商擁有專門的一整層的停車車位,但住戶卻被限制。
不只公共區域自成一區,還有專門的一整層的停車場,反觀住戶要買車位還被限制,甚至有專屬電梯直達。
投訴住戶:「他裝在這裡門禁管制就有問題了啊,提案把它停掉,2樓的電錶4個、5個。」
▲台中南屯區文心南三路上的建案,住戶控建商將辦公大樓改成226戶套房出租,擁有獨立電錶不願意分攤公共用電。
位在台中南屯區文心南三路的8期建案,共計209戶,2、3樓則是建設辦公大樓;沒想到住戶點交後變成惡夢的開始,指控建商完工後將辦公大樓改成226戶套房出租,全部變成435戶,擁有台電獨立電錶卻不願意分攤公共用電,甚至使用公設卻不繳管理費。
投訴住戶:「公電的費用是利用我們的管理費跟汽機車停車位一起去收,我們的停車位他佔了將近8成,他不賣,可是呢,你說公電435個電錶,他用208個單位去分攤公電啊,所以他們電錶7、8個才負擔一個,他每一個電錶如果真的要講分攤,他的電錶是只有分攤多少,萬分之8。」
對此建商則否認澄清。
建商工作人員:「關於公設的部分,我們當初有依法完成見證點交,那其他的部分法院有爭議,大家有一些想法,那我們這個由法院審理。」
公寓大廈管理科長楊勝淵:「建商改建套房,欠繳管理費一案,公共電費負擔比例的爭議,建商催告仍然不給付者,可以向法院來聲請支付命令。」
▲住戶表示公共用電及清潔管理費用建商欠上百萬元,目前雙方都進入司法程序。
都發局表示目前建商有提出簡易室內裝修申請,不過還沒有提出變更使用執照,住戶表示目前公共用電以1坪20元計算,加上清潔管理費用,建商累積至上個月欠了862萬元,雙方已經進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