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廖姓婦人傳照片給女兒男友,還附註「她也上了我男友」挨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廖姓婦人偷錄下女兒存在手機裡和其他男性出遊的照片後,傳給女兒的男友,且附註「她也上了我的男友」等語,被女兒提告,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廖姓婦人。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因女兒撤回告訴,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
根據判決,62歲廖姓婦人於2022年6月間,發現已經有男友的女兒手機裡,有和其他男性出遊的照片,共2次偷錄下該些照片後,以不知情人士的門號將照片傳給女兒的男友。
不僅傳照片,廖婦還加註一段文字,大意是女兒「每天和不同人上床」、「她也上了我的男朋友」等語。男友看到,因此和廖婦女兒起爭執,女兒發現竟然是母親傳的照片、文字,氣炸到警局報案提告。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妨害秘密罪起訴廖姓婦人。
全案進入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但女兒撤回告訴。因該條妨害秘密罪為告訴乃論,法官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