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不讓瑞莎放棄國籍 內政部將協助「歸化」中華民國

瑞莎,烏克蘭護照(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瑞莎和烏克蘭護照(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記者楊絡懸/綜合報導

烏克蘭籍藝人瑞莎在台灣發展演藝事業,2015年嫁給台灣人,並有意歸化中華民國國籍,由於外籍人士申請歸化必須先提出「放棄原有國籍」之證明,但烏克蘭不接受台灣是一個正常國家而無法申請放棄;針對此事,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今(18)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國籍法》修正案時,內政部部長陳威仁與戶政司司長張琬宜回應,瑞莎是首位申請中華民國國籍的烏克蘭人,內政部將會協助處理歸化一事。

瑞莎於2015年嫁給台灣男友,卻一直無法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瑞莎於4月2日表示,因烏克蘭政府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而她至鄰近國家的烏克蘭大使館,官員也僅告訴她:「去北京(首都)辦理吧!」

根據《國籍法》第9條規定,「外國人申請歸化,應提出喪失原有國籍之證明。但能提出因非可歸責當事人事由,致無法取得該證明並經外交機關查證屬實者,不在此限。」瑞莎於2013年決定放棄烏克蘭國籍,但烏克蘭政府不承認台灣為正常國家,一再遭到拒絕,政府不核發喪失國籍之證明。

對此,張琬宜表示,按規定只要在烏克蘭護照申請「永久居留於海外」之註記,即可用護照向烏克蘭政府申請放棄國籍,也可持該本護照出入境,直至取得喪失烏克蘭國籍的證明而申請歸化。張琬宜表示,內政部已請外交部查過,烏克蘭是可以喪失國籍的,而瑞莎可以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請外交部查正,若屬實,就可適用《國籍法》的但書條款申請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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