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唐家興報導
▲歲末年終之際,警察加強酒駕臨檢!
年關將近,每逢歲末年終之際,尾牙宴、過年圍爐等團聚活動隨之到來,出門參加各種聚會,與親朋好友慶祝佳節的機會也越來越多,飲酒助興的機會也大幅提升;不過,提醒民眾喝酒絕不要碰車,一名網友日前在PTT表示,剛剛刷到一些影片才知道「酒後光是牽機車都算酒駕」,讓原PO直呼「大震撼!」
日前,一名網友特別在PTT的Gossiping板上,以「大震撼!酒後牽機車也算酒駕」為題發文,內容提到:剛剛刷到一些影片,其內容就是在說,酒後你光是牽機車都算酒駕;駕駛的定義,無論你是否發動引擎,使用引擎當動力,就算你是用人力、獸力,只要是移動就算是駕駛,是妥妥的酒駕。
▲網友以「大震撼!!酒後牽機車也算酒駕」為題發文。(圖/翻攝自PTT)
原PO貼文後,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網友指出,「這是避免漏洞吧!就像喝酒的人遠遠看到臨檢就先下車用牽的」;不過還是很多網友難以置信,認為車沒發動就沒關係!
其實,的確有此案例,媒體曾報導,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月前和朋友去吃薑母鴨,席間喝了不少酒,散會後他擔心違停的機車會被拖吊,於是用走的把機車「牽」到停車格放好,不料竟被警察強行要求進行酒測,他覺得沒有道理不願接受酒測,竟還被開了一張拒測罰單;該新聞在當時引起熱烈的討論。
對此,雷皓明律師曾在法律010解釋,根據駕駛行為,我國法院大概可以分成兩類判決:「不啟動派」與「啟動派」;不啟動派的判決認為,所謂「駕駛」就是讓交通工具可以在路上移動的行為,即便引擎沒有啟動,只要有轉動方向盤或煞車,就構成駕駛行為。以律師常看到的判決資料來說,不啟動派的判決比較多。因此就算你是用人力牽車、引擎未發動,法官也會認定是駕駛,去打訴訟也滿有可能會敗訴。法院的邏輯是「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無論如何喝了酒就是「連車都不要碰」,避免發生各種奇葩的車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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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