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許智超報導
▲原PO抱怨,公司的「季獎金」其實是從自己的薪水扣。(示意圖/資料照)
近日,有網友抱怨,他之前在一間公司,剛進去時月薪3萬元,而「季獎金」則從薪水裡扣,等3個月後,再一次給「2500元X3」當季獎金,讓他傻眼吐槽「不就我自己給自己發季獎金?」更令他待不下去的原因是,公司員工薪水都不高,老闆卻每年換新車,忍不住痛批「彰化真的一堆鬼公司慣老闆!」
原PO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透露,他曾在彰化待過一間公司,薪水表定是3萬元,還會有季獎金,結果上班後才知道,所謂的「季獎金」其實是從員工每月的薪水裡先扣5~10%,「扣完兩個月後,第三個月再一次給」。
原PO舉例,3萬元薪水,每月扣掉勞健保後剩2萬8000多元,還要扣「季獎金2XXX元」,連續2個月實領僅2萬5000多元,到了第三個月,同樣給2萬5000多元,接著再給一筆「2500多元X3的季獎金」。
▲原PO吐槽「阿不就我自己給自己發『季獎金』?」(示意圖/資料照)
這讓原PO氣炸直呼,「有人『季獎金』是這樣算的?阿不就我自己給自己發『季獎金』?彰化真的一堆鬼公司慣老闆,公司員工薪水都不高,卻可以看到老闆每年都換車,年輕人還是往都市去發展吧」。
貼文曝光後,網友也紛紛回應,「原來是寄獎金」、「常請假遲到還順便扣除季獎金,老闆爽歪歪」、「這公司也太摳門了吧」、「要勇敢檢舉淘汰不適合當老闆的人,這樣才不會有下一個受害者」、「北部聽過,薪35K但三個月還半年5K先不發,等你做到3、6個月後,再一次給」、「傳產慣老闆佔了90%」、「騙那些二度就業又離不了職的人」、「寄獎金給自己發季獎金,檢舉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