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楊男追求車商女業務不成,遂在IG誹謗她遭判拘役59日。(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高雄市1名楊姓男子,先前欲追求1名日系車商女業務小萱(化名),但對方一口回絕,楊男遂在自己IG個人介紹欄位,使用圖案影射小萱名字,還辱罵「再晚給人試車都不會累」等字句,小萱得知後提告誹謗罪,高雄地院判楊男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並須賠償3萬多元。
檢警調查,先前楊男嘗試追求女業務小萱,卻遭對方直接拒絕,楊男頓時心生不滿,遂在自己IG個人簡介中,寫下「再晚給人試車都不會累,服務真到位」等字句,還用圖案影射小萱名字,小萱從友人口中得知此事,憤而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
楊男應訊時時否認犯行,並辯稱自己沒有指名道姓,單純抒發自己情緒,發文內容則是看A片的心情;法官認為,楊男犯後毫無悔意,遂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他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
小萱再提起民事求償,指出自己遭影射陪睡後,公司竟將她開除,要求楊男要賠償2個月薪水及精神慰撫金,總計10萬元;民庭法官認為,小萱無法舉證公司開除原因與此事有關,因此薪資部分免賠,楊男僅須賠償3萬多元給,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