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金門縣發生2車碰撞事故,其中由雲男所駕駛的藍色小客車車體嚴重變形毀損。(圖/翻攝畫面)
金門縣金湖鎮一處路口昨(5)日發生對撞車禍,1輛沿士校路直行的小客車行駛至太湖路口時,高速撞上另輛欲左轉的小客車,造成2車車體均嚴重變形毀損,駕駛則分別因頭部、胸部、腳部等處受有傷勢,雙雙被送往衛福部金門醫院救治,至於詳細的事故原因和責任歸屬仍有待相關單位調查後釐清。
經查,本起車禍事故發生於昨(5)日下午3時48分許,當時為1輛由19歲雲姓男子駕駛的藍色小客車,以及由60歲張姓女子駕駛的黑色小客車,2車在行經至太湖路口時不慎發生碰撞,導致藍車撞上道路一旁的電線杆,造成其車體嚴重變形毀損,而黑車則是車身打橫跨越在車道中央,其右前方車頭同樣嚴重毀損且輪胎也完全錯位,同時也造成雙方駕駛均受傷送醫。
監視器畫面拍下,當時由張姓女子駕駛的黑色小客車在太湖路口要左轉,而由雲姓男子所駕駛的藍色小客,卻高速從士校路往金門國中方向直行而來,疑似是為了搶在號誌轉為紅燈前通過而加速,才會直接撞上正在左轉的黑色小客車,導致雙方車輛在路口處紛紛往金湖國中方向失控,也因為撞擊力道猛烈,2車皆在滑行一段距離後才停下。
警方表示,接獲民眾報案趕抵時,雙方駕駛均受有多處傷勢,張姓女子為頭部、胸部、右腳受傷,而雲姓男子為胸部受傷,經過初步檢傷和傷口處置後,2人均被送往衛福部金門醫院救治;經酒測後,張女酒測值為0,而雲男則因胸部傷勢無法施行吹氣酒測,將由金門醫院進行抽血檢驗,至於詳細的事故原因和責任歸屬仍有待相關單位調查後釐清。
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提醒民眾,「熟悉通行路權及遵守法規」為車輛安全駕駛五大守則之一,路權是用路人使用道路之遊戲規則,它排除了用路人動線間的大部分衝突,並化解潛在的碰撞危機,交通事故的發生主要來自「不知」與「不遵守」路權,而了解路權且嚴格遵守是行車安全的最大保證。
另外,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第4款規定:「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因此,民眾在駕車行經交岔路口時,如遇前方黃燈轉換,而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則應小心通過,如來不及通過要煞停,也應注意後方來車,以避免造成追撞事故發生。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