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吳男以看掃地機器人為由,進門動手性侵。(示意圖/pixabay )
台中一名吳姓男子日前到KTV參加慶生活動時,認識一名女子後,便以「參考掃地機器人使用情況」為由,陪女子回家,沒想到一進門就伸出狼爪,動手侵犯逞慾,讓女子氣得報警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吳男6個月的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吳男在2023年2月去KTV參加慶生活動,期間認識了該名女子,2人等到活動結束後,又到某間餐酒館飲酒,直到隔天凌晨2點30分才離開。
準備離場時,吳男向女子開口,以「參考掃地機器人之使用情況」及「借廁所」等理由,想到對方家參觀,女子對這項提議也沒拒絕,於是便帶著吳男回家。
不料,吳男跟著女子回到家後,根本不是要看掃地機器人,而是直接伸出狼爪,將女子抱上床後,動手侵犯得逞。由於女子奮力掙扎,吳男便將女子抱到腿上,在受到女子持續的大罵和斥責後,吳男才停手,並離開女子家中。
女子事後報警提告,吳男也坦承罪行,並與她成立調解、談成條件。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吳男不尊重女子的性自主權,實施強制猥褻的犯行;不過,吳男犯後已成立調解、履行條件,因此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期間須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交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性侵示意圖(Pakuta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