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高中生不滿同班女友提分手,憤而將性愛片上傳IG限動。(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桃園市1名17歲少年阿豪(化名),因不滿與同班女友小萱(化名)提出分手,遂在IG限時動態發布2人性愛片,提供給4千多名粉絲觀看,還提出「跟我再做1次」或「複合」的要求,否則拒絕刪除影片,造成小萱身心受創,遂提告求償百萬元,桃園地院判阿豪及其父親連帶賠償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小萱和阿豪原本是高中同班同學,亦是男女朋友,並在同1間建教合作的工廠工作,兩人交往期間,小萱不但與對方合拍性愛影片,還借錢給阿豪;後來小萱提出分手,阿豪不但拒絕還錢,還威脅她繼續發生性行為,否則就公布2人性愛片。
同一時間,阿豪將手機交給同學傳閱,導致小萱必須面對眾人輕蔑及嘲諷的眼光,頓時感到十分難堪;阿豪為了逼小萱復合,又將性愛片上傳到IG限時動態,由於他的IG追蹤人數高達4千多人,小萱感到恐懼及憤怒,卻不知該如何是好。
小萱轉而向學校教師求助,教師卻說她是外籍學生,訴訟上保障有限,小萱未能獲得協助;最後小萱決定前往警局報案,希望對方能收斂行為,但阿龍仍對同學、同事講述2人糾紛,有人聽完後又來詢問她事情始末,造成小萱二度傷害。
小萱表示,前年11月8日,阿豪與她發生口角,還作勢毆打她,經旁人居中勸架才作罷。她為此申請保護令,阿豪應訊時坦承犯行,法院已核發保護令,阿豪也被裁定保護管束,但阿豪從未表示歉意,還持續向他人講述2人訴訟內容,讓她不勝其擾,遂提告求償100萬元。
阿豪辯稱,小萱控告他傳閱手機,以及轉述糾紛,導致同學、同事對她觀感不佳,僅是小萱單方面指控,並無任何證據。限時動態設定僅小萱能觀看,他只將性愛片傳給2人觀看。
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阿豪是公開發布限時動態,小萱要求他刪掉影片時,阿豪還回覆「那你答應我一個事情」、「我全部刪掉」、「復合」、「一你跟我多做1次,二你跟我復合」、「復合吧」等字句,但小萱一口回絕,阿豪又恐嚇要給其他友人觀看性愛片,明顯侵害小萱隱私和名譽權。
法官認為,阿豪高中肄業,父親名下亦無財產,判父子應連帶賠償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