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針對沖之鳥爭議,立法院今(28)日舉行朝野黨團協商並通過共同聲明,認為日本已違反《海洋法》公約公海自由,嚴重害我人權、漁權及公海權益,表達強烈譴責及抗議。
聲明指出,依照海洋法,沖之鳥面積合計約9平方公尺,只是礁而非島,日方不應有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依國際慣例僅能主張12浬為其範圍,無權主張200浬經濟海域。
聲明並指出,東聖吉16號漁船於沖之鳥東南方167浬作業,該海域為公海海域,日本公務船違反國際慣例,恣意擴張經濟海域,在公海上扣補我漁船強索保證金之海上霸凌行徑嚴重侵害我人權、漁權及公海權益,對雙方長期友好關係造成傷害,立法院表達嚴厲譴責及抗議。
聲明並指出,日本政府於公海上多次強扣我漁船危害我人權、漁權及公海權益,嚴重影響雙方關外交部應即向日本政府表達抗議,強力交涉,確保未來不再發生類似事件,以捍衛我國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格尊嚴。
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上午舉行朝野協商研商「日本於沖之鳥礁之公海海域強扣我國籍漁船東聖吉16號之因應措施」相關事宜。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表示,他昨晚要求國民黨團緊急行文給立法院長蘇嘉全,希望蘇嘉全今日上午主持朝野協商,而朝野經過文字修正也做出強烈讉責和主張。
立法院長蘇嘉全今早主持朝野協商通過強烈譴責日本強行扣我漁船的行徑/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