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52歲的李男和同年的前大嫂常常私下幽會,更屢次拍下激情性愛照留念,妻子發現後憤而提告,新北地院判定兩人自99年至103年間通姦15次,分別判兩人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據《自由時報》報導,李妻意外發現家中桌上有個沒見過的隨身碟,不料點開一看,竟是丈夫和前大嫂翻雲覆雨的激情性愛照。李男供稱,有次和前大嫂在哥哥家相談甚歡,之後便常常私下到前大嫂住處或摩鐵上床。
東窗事發後,兩人雖皆坦承通姦事實,但仍未和李妻達成和解,取得原諒,因此法院判兩人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再上訴。
▲性愛照示意圖/攝影者WillVision, Flickr CC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