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與美國哈佛大學今(4)日簽署合作備忘錄,雙方將合作設立博士生獎學金,自2025年起合作5年,每年共同選送5名台灣學生於哈佛攻讀博士學位,資助經費最長可達4年。
▲教育部與哈佛大學自2025年起合作5年,每年雙方可共同選送5名台灣學生,前往哈佛大學文理研究院攻讀博士學位。(圖/中央社)
教育部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哈佛大學於2011年與台灣的頂尖大學聯盟簽署合作,共同培育博士生;2020年哈佛大學費正清中心再與教育部簽署台灣研究合作備忘錄,推動學生短期研究,在教育部駐波士頓教育組推動下,促成雙方今天簽署「台灣-哈佛Kenneth C. Griffin GSAS獎學金」合作備忘錄。
透過視訊線上出席的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代理司長李彥儀表示,台灣與美國長期在教育領域保持穩健交流,每年約3100名美國學生在台進修、2.2萬名台灣學生在美求學,其中約110名在哈佛大學就讀。
教育部和哈佛大學簽署合作備忘錄後,將共同設立博士生獎學金,自2025年起合作5年,每年雙方可共同選送5名台灣學生於哈佛大學文理研究院攻讀博士學位,並共同資助所需經費最長可達4年。
教育部提到,目前全球共17所世界排名百大的國外大學與教育部合作設置博士生獎學金,第1所為英國劍橋大學,哈佛大學為第18所。
教育部表示,哈佛大學的學術影響力享譽全球,雙方合作設立博士生獎學金,鼓勵台灣學子進入該校就讀,期望延續與深化台灣與哈佛大學間的學術合作交流,培育頂尖世界級領導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