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財務經理違反內部人轉讓申報規定令外界瞠目結舌,台灣證券交易所針對未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內部人股權舉辦宣導會,幫助公司內部人更了解目前規範。
證交所表示,未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的股票,雖然尚未在集中交易市場掛牌買賣,但內部人同樣具有持股轉讓前應辦理事前申報,以及轉讓後應辦理事後申報的義務,為讓未上市櫃公發公司內部人瞭解相關規定,將自5月13日起,一連舉行4場宣導說明會。
由於證券交易法對公開發行公司內部人的股權轉讓,訂有明確規範,證交所將在5月13、19、27及31日,分區針對未上市櫃的公開發行公司舉辦宣導說明會,協助公司內部人能更加瞭解證交法股權申報規範與實務。
證交所指出,此次將特別針對有關證券交易法第22條之2持股轉讓事前申報、第25條持股變動事後申報,並及早知悉第157條短線交易歸入權及第157條之1禁止內線交易等相關法規作完整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