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雞排妹和陳沂的個資大戰結局出爐,雞排妹敗訴。(資料照/翻攝自IG)
本名鄭采勻的「雞排妹」(原名鄭家純)被控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在臉書上公開網紅陳沂的手機號碼,造成陳沂被上百通不明來電騷擾,氣炸提告。一審、二審雞排妹皆敗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雞排妹被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雞排妹被控於2021年5月9日凌晨,透過臉書,加入陳沂開啟的臉書網路直播。因不滿陳沂先前公布她的手機號碼,隨即念出陳沂的手機門號前4碼。陳沂當時便告知恐怕有違法問題,但直播結束後,雞排妹在自己的臉書上發文,強調念出前4個手機號碼後「她(陳沂)就開始崩潰亂叫了。所以整場直播的各種不安緊張表現,可能是因為這一段吧..。」
同日晚間7點22分,雞排妹又在臉書發文「我猜想她現在的氣場會是這色吧」等語,並拿出與陳沂手機門號末6碼相同數字的色號卡,使關注雞排妹臉書的粉絲,得以透過得知陳沂的個人資料,足生損害於陳沂之利益。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法起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處雞排妹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二審高等法院改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雞排妹法庭上答辯時強調,她確實有發文章,但並無關連,只是剛好結合起來就是陳沂的手機,是網友不當聯結。不過二審高院審理後認為,雞排妹發文後,的確陳沂2天來超過250通騷擾簡訊、語音,確實損害陳沂的利益。
高院認為雞排妹是擁有數十萬粉絲的網紅,其言行對公眾也具相當影響力,應謹言慎行。考量因陳沂先公布其手機門號,才會出於報復心態也公布陳沂的門號,一審量刑過重,改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