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台北報導
▲北市衛生局稽查寶林茶室,當天餐廳未提具員工健檢資料、碟盤疑似有蟑螂排泄物、刀具夾放於流理台等3項衛生缺失。(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重區1名呂姓男子(40歲),上周五(22日)中午與友人前往位於台北市信義區A13的餐廳「寶林茶室」用餐,返家後出現身體不適的狀況,經送醫搶救11小時仍不治身亡。台北市衛生局指出,3月24日接獲新北市衛生局通報2例,當天即前往案內餐廳現場,依食安法衛生稽查,同步啟動疑似食品中毒調查,當天餐廳未提具員工健檢資料、碟盤疑似有蟑螂排泄物、刀具夾放於流理台等3項衛生缺失,已命業者3月27日前限期改善,截至目前接獲通報5人,目前已依食安法命業者暫停作業、停止供應餐點。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本周日(24日)接獲新北市衛生局通報,有2位民眾上周五(22日)中午在寶林茶室用餐返家後,陸續發生噁心、腹痛及腹瀉等症狀,並至醫院或診所就醫,其中1人有心悸至休克之情形,該名患者轉院後死亡;另1人則至診所就醫,症狀輕微。
衛生局指出,今天(26日)陸續接獲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新光醫院及三軍總醫院通報民眾3人分別於3月19日及3月21日於同餐廳用餐後,亦發生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症狀,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立即命業者暫停作業、停止供應餐點,市府食安官李碧慧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疾病管制署及專家共同調查。
衛生局表示,當天接獲通報隨即前往餐廳現場,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進行衛生稽查,同步啟動疑似食品中毒調查,截至目前接獲通報5人。於餐廳現場查有未提具員工健檢資料、碟盤疑似有蟑螂排泄物、刀具夾放於流理台等3項衛生缺失,已命業者於27日前限期改善,屆期複查如不合格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處6萬元以上罰鍰。
另外,醫院及衛生局亦已採集病患及餐廳環境檢體、工作人員手部檢體,要判定是否為一起食品中毒案件,須待醫院採集之人體檢體及衛生局採集之環境及手部檢體結果出爐(時間約2週),進行綜合研判,如屬食品中毒案件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屬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移請檢調偵辦。
衛生局指出,食品中毒定義「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1件食品中毒案件。若為肉毒桿菌毒素引起或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倘患者僅一人,亦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如經醫療院所反映有關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時,衛生局均立即啟動就食因、症狀、潛伏期等配合人、事、時、地、物等因素調查及判定是否為疑似食品中毒事件。
衛生局呼籲,為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發生,不論外食或自行烹煮,都需特別注意餐飲場所之衛生狀況,避免生食,且食材充分煮熟,迅速食用完畢,並確實遵守「清潔」、「迅速」、「加熱或冷藏」、「避免疏忽」四大原則,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同步呼籲民眾如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應於第一時間通報,並集中至醫院就醫,以利醫師判別是否為疑似食品中毒案件通報衛生單位調查,並協助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