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消防救護員當時誤判。(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峽1名張姓男子(60歲),這個月(4月)6日騎車出門,因急性腦中風倒臥路旁,消防隊獲報到場,評估張男不須送醫,但警方擔心張男的安全,先帶回派出所保護,但期間張男沒意識,警方再度通報119,由救護車將張男送醫,確認是腦中風,家屬質疑送醫過程延誤「72分鐘」,造成張男目前在加護病房插管治療恐惡化成植物人,家屬因此對警方及消防隊提告。新北市消防局今天表示,已針對救護同仁予以行政處分,並追究主管連帶責任。
▲消防隊當時未將張男送醫。(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張男平常滴酒不沾與同居人住在三峽大同路上。這個月6日,張男獨自騎機車出門,行駛途中突然感到感到身體不適,就先停在路邊休息,但沒多久就倒臥在路旁。民眾發現打119求助,警方同時獲報前往。
▲消防救護人員第二次才將張男送醫。(圖/翻攝畫面)
警、消同時抵達後,張男經消防救護人員評估為酒醉路倒,需要交由警方處置。但現場警員並未發現酒味,又經救護人員判斷,先前往張男住處聯絡家屬,但遲遲無法聯絡上,只好先帶回派出所安置。但張男被帶回派出所後,值班警員發現張男癱軟在留置區,並且面色慘白,驚覺狀況有異,馬上再度撥打119請求協助,救護人員抵達,才將張男送往亞東醫院急救,經院方診斷,張男為腦出血中風,右半身癱瘓、且無法言語。
▲張男的姊姊對新北市消防局提告後癱坐在派出所內。(圖/翻攝畫面)
張男外甥女王小姐提出質疑,舅舅當初癱軟在路旁,救護人員為何評估為「酒醉路倒」,更何況張男在家中是滴酒不沾的,也因為病情導致無法言語,卻被認為不表達就醫意願,因為被拖延到黃金就醫時間,張男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急救,就算恢復後也將面臨癱瘓,家屬對警方及消防隊提出遺棄、過失傷害等相關告訴。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表示,有關三峽消防分隊出勤三峽區大同路救護案,目前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未來將配合檢警單位調查。消防局已針對救護同仁予以行政處分,並追究主管連帶責任。同時製作案例教育,完成所有外勤單位有關辛辛那提教育訓練,並要求各大隊利用各種集會、訓練、勤教等時機宣達施教。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