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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販售保育類「鯨骨項鍊」惹議!業者發文滅火:骨頭是來自「這動物」

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中華鯨豚協會發文。(圖/翻攝自IG)

▲中華鯨豚協會發文。(圖/翻攝自IG)

日前號稱亞洲最大的「台灣國際潛水暨度假觀光展」在台北圓山花博爭艷館登場,未料,卻有民眾發現,參展攤商中,有人疑似公然販賣保育類動物商品「鯨骨項鍊」引發爭議。對此,當事業者澄清,一時不察,文字內容錯誤「是牛骨製」而非「鯨骨」;不過相關單位已接獲檢舉,陸續展開調查,釐清是否涉及不法。

中華鯨豚協會接獲檢舉,有團體在公開場合販售「鯨骨產製品」,並在販售文案中大大的寫著「鯨骨項鍊」。因販售保育類野生動物商品的行為已明顯觸法,因此中華鯨豚協會第一時間將相關資訊提供給海洋保育署,目前官方單位已完成蒐證,後續台北市政府將進行查處。

中華鯨豚協會發文。(圖/翻攝自IG)

▲中華鯨豚協會發文。(圖/翻攝自IG)

事件發生後,業者也在臉書發文澄清,針對項鍊事件引起的風波,深感抱歉,沒有仔細核對廠商輸出海報文字是否有錯,原計畫海報上的文字應該是鯨尾項鍊(牛骨製造),陳列東加王國帶回來的牛骨製(鯨尾項鍊)。

業者臉書發文澄清。(圖/翻攝自臉書)

▲業者臉書發文澄清。(圖/翻攝自臉書)

業者強調,廠商一時大意,打錯字成鯨骨項鍊,造成一陣撻伐,本人一時不察,文字內容錯誤未及時更改。

中華鯨豚協會也發出聲明,鯨豚、海龜為我國之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1.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野保法第24條)2.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產製品(含動物之屍體、骨、角、牙、皮、毛、卵或器官之全部、部分或其加工品),皆不得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加工(野保法第16條)3.若商品是打著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名義販售,則觸犯野保法第48條:商品虛偽標示為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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