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花蓮報導
▲人夫離家出走,寧當乞丐也不回家。(示意圖/三立新聞網)
一名人妻指控長期被丈夫家暴,對方甚至在2022年間離家出走,寧願在車站行乞,也不願回家,因而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花蓮地院日前審理後,認為夫妻倆確實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因此判准離婚。
根據判決書指出,該名人妻稱,自己和丈夫結婚近10年,由於婚後對方經常對她施以家暴行為,所以曾向法院聲請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誰料丈夫竟在2022年間突然離家出走,還在車站到處乞討,對她未再聞問,考量到雙方已無維繫婚姻之可能,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
人夫雖經過法院合法通知雖未到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但於2023年8月10日,在法院家暴傷害案件準備程序中,他反控妻子酗酒成性,還把他打傷,當時自己就打算離婚,所以自2022年起就一直在外面當乞丐,期間妻子稱不敢住在山上的家,說家裡有鬼,他只有在那段時間回去住了2次。
法官審酌,雙方互相指控對方家暴,且已分居並均有離婚的意思,依一般人之生活經驗,雙方共同生活的婚姻目的,已經不能達成,因此最終裁定准許人妻的請求,判准2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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