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人妻抓包丈夫外遇,婆婆卻說自己也是小三。(示意圖,非當事人/AI生成)
台北市1名人妻小萱(化名),先前發現丈夫外遇,遂向同住的婆婆訴苦,婆婆竟說:「我自己也是人家小三」、「這是王爺的考試」,不但要她接受事實,還要小萱繼續同住,也不准她改掉小孩的姓,否則祖先不會放過她;小萱仍決定離婚,並提告求償30萬元,但士林地院認為,婆婆並無侵權行為,因此判小萱敗訴。
小萱主張,去年3月間她與丈夫離婚,婚姻期間她被丈夫多次家暴,還被她發現外遇,遂找上婆婆求助,婆婆卻說:「現在外遇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我自己也是人家的小三」、「這是王爺的考試」,要她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小萱還說,因她的前夫也有外遇,婆婆要她好好檢討自己,不然為何兩任丈夫都會外遇,更拿她跟丈夫前女友比較,婆婆擔心她帶走小孩,還讓小孩從母姓,遂恐嚇表示:「妳可以把小孩帶走,但如果妳敢改姓,我們家祖先不會放過妳!」
婆婆甚至在丈夫指示下,對著她下跪施壓,並要求她留下來同住;過程中,婆婆不但辱罵她,還用長輩、神明及祖先等名義威脅她,明顯侵害她的名譽權和自由權,讓她蒙受極大痛苦,遂對婆婆提告求償30萬元。
婆婆認為,媳婦經常與兒子吵架,對她也不禮貌,經常在三更半夜欲帶子女離家,整個家雞犬不寧,媳婦隨時都在錄音錄影,而且她年事已高,亦不可能對媳婦做出什麼事,而且家事全是她在做,她過得更加痛苦,人妻求償並無道理。
法官認為,婆婆提及「現在外遇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等字句,僅是分享自身人生經驗,並未要求人妻接受老公外遇行為,亦無證據顯示婆婆指責她,婆婆不希望孫子改姓,僅是發表自身看法,一般人並不會因為「祖先不會放過你」等語句心生畏懼,婆婆並未侵害小萱權益,因此判她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