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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很大!郭書瑤道歉了…未繳管理費有錯?調處專家曝實:輸在太有名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吳翃毅指出,很多社區都不斷在上演郭書瑤事件,最恐怖的惡鄰,是直接擺爛到底,等著對簿公堂

▲吳翃毅指出,很多社區都不斷在上演郭書瑤事件,最恐怖的惡鄰,是直接擺爛到底,等著對簿公堂。

知名藝人郭書瑤因積欠管理費一年、郵件包裹堆積社區公共區域,被管委會指控為惡鄰一事引起社會討論,如今,她也道歉並承諾迅速處理完畢,未來也將嚴以律己。住保會顧問吳翃毅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表示,「此次瑤瑤確實有錯,但其實台灣對於社區管理法規薄弱,往往只能訴諸民事糾紛、對簿公堂,瑤瑤這次就是輸在是名人,故此事被爆料後,迅速獲得圓滿解決。」

吳翃毅表示,一般來說,管委會可通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制定社區規約,如「包裹可以規定存放不得超過幾天,若超過收取合理保管費用」;「管理費未繳納,必須收取合理利息」;「公共區域不得堆放雜物,違規者收取合理管理費」等。

不過也得注意,上述規約,不得違反法令範圍,制定時建議詢問地方主管機關(縣市府公寓大廈管理科)。

另外,除了社區規約,其實各縣市府主管機關「公寓大廈管理科」也有相關規定,如瑤瑤此次郵件包裹長期堆積在「公共區域」部分,管委會開立勸導單、公告請求無效後,可報請縣市府處理,倘若遲未改善,市府有權處4~20萬罰鍰,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吳翃毅也提醒,「上述情況,全都是依法處理部分,但有些管委會,會在規約約定逾期丟棄處理等,事實上,這樣的行為就有民事侵權問題,所以社區規約務必不可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民、刑事』法律,避免衍生法律糾紛。」

針對郭書瑤此次事情,他也坦言,「基本上瑤瑤是名人,這陣子大家也都清楚,他確實就在中國拓展演藝事業,確實很少歸國,被爆料後自然會加速處理,現實中,不少難搞的惡鄰,不僅不理『社區規約』,甚至主管機關開罰也沒在怕,這樣的惡鄰才是最麻煩的!」

吳翃毅說明,住保會曾調處過不少類似案例,惡鄰會故意拖欠管理費,即使主管機關開罰也沒用,連罰鍰都不繳,直接擺爛到底,積欠的罰鍰跟管理費,最終變成主管機關、管委會都必須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官司一打就是半年起跳,相當辛苦。

最後,他建議,對於社區住戶來說,社區就如同一個小型社會的縮影,也可以說是一個大家庭,所以住戶的生活習慣、風俗、文化及對規約的約束自制力認同感也不一樣,只能建議住戶都能保持同理心,「千金買屋、萬金買鄰」,期盼大家尊重社區所有共同生活者之權益,才是有效解決社區這類的糾紛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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