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宥勝。(圖/記者楊佩琪攝影)
藝人宥勝對女員工襲胸、強吻,被依強制猥褻起訴,一審判宥勝8月有期徒刑。而宥勝判決書日前出爐,內文揭露宥勝為了替自己脫罪,連續多次騷擾被害人,甚至還要求對方向法官表示應判自己無罪,種種離譜行徑被法官批評「無悔悟之心」。
判決書指出,宥勝在今年2月間、法院開庭前,透過共同友人以LINE聯繫被害人,向被害人訴苦「在看到XX的文章後,我才震驚的發現原來妳當天的心情是如此驚恐,我真的感到非常愧疚自責,所以在第一時間,即使律師勸我矢口否認,我都違反他們的意思,寫出了道歉文...」、「如果妳願意,我們可以進行一場視訊對話,我開鏡頭就可以,妳想邀請誰也都可以,主要是希望能夠讓妳『用自己的視角』,來感覺我對於每一個問題的回覆,以及在妳收到這些真實的訊息之後,對整件事的發展希望用什麼方式來結束...內心充滿歉意的宥勝」。
即使女助理無意與宥勝接觸,宥勝卻在3月6日再次透過共同友人LINE她,「…很抱歉,又再次打擾妳。明白妳不願再與我接觸,並希望盡快不再有瓜葛。但在我向律師請教『該如何盡快結束而不再打擾女方時』,律師依照法庭經驗所提出的建議,我可能還是要向妳解釋一下,並直接告知我們律師在法庭上將會提出的問題,好讓妳有心理準備,不用面臨無謂的壓力。下面檔案是我們律師所提供的問答建議,如果妳願意參考,並朝這個方向與法官溝通,那彼此的回答就不會違反我們曾經說過的話,也不會再有空間被有心人亂做文章,而導致官司可能必須持續延長」。
宥勝還說,「我知道這樣的協調會讓妳感覺我想脫罪,或希望獲判無罪,這是事實,我並不會否認,因為如果我被判刑或留下犯罪紀錄,這對我自己和家人都會是很大的打擊,雖然這或許是我應得的,但在真實的世界裡,我從來沒有勉強或強暴過任何女孩,所以如果我真的因為這個罪名而被判刑,那我也一定會再次上訴,因為我必須對我自己負責,否則我不會原諒自己」。
另外,宥勝也說,「律師還有提供另外一個建議給妳參考,就是如果在3/26開庭前,我們可以向法院提供一份和解書,讓法官提前知道『開庭當天雙方並不是想針鋒相對的』」、「和解書是制式版本(所以有講到錢),並且因簡短而有很多法律用語,所以如果有哪裡不懂或是想要修改都是可以的。雖然和解書只是法官參考的眾多資料之一,但這會有助於開庭氣氛與加速審判,在此提供給妳參考」等語。
最後,宥勝還以LINE傳送「交互詰問擬問暨『擬答』電子檔案」、「建議法官判無罪之和解書電子檔案」給被害人,種種行為,不斷騷擾女助理,要求對方串證,再次對被害人造成心理上壓力及傷害,法院認定宥勝無悔悟之心,因此無法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