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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婦奈奈婆婆白逃了!他控「拿400萬蓋廟做投資」士檢1原因不起訴

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黃林麗真被控詐欺,士檢因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黃林麗真被控詐欺,士檢因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網紅「貴婦奈奈」(蘇陳端)和男友黃柏及男友父親黃立雄、母親黃林麗真一家,在台北市大安區開設醫美診所,而後於2018年11月無預警倒閉,捲款10億元逃亡至加拿大被通緝。歷經6年多的時間,黃立雄及黃林麗真上月3日返台投案。而黃林麗真另遭到一名陳姓男子控訴以蓋廟的名義借錢400萬,事後卻拿去做投資,陳男憤而控告黃林麗真詐欺,而黃林麗真也因未到案而遭到通緝,今(4日)士林地檢署偵結,黃林麗真因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黃林麗真於2011年8月時向陳男稱要為福智佛教團體接班上師在台蓋廟,而同為佛教團體成員的陳男便匯款400萬元到黃林麗真的兒子黃博鴻的帳戶裡,怎料,黃林麗真母子取得款項後,竟未將資金用於蓋廟上,反而挪為私用做投資,直到黃博鴻多年後向陳男坦承後,陳男才恍然大悟,對母子倆提出告訴。

而黃博鴻否認有詐欺行為,稱當時黃林麗真告訴他這筆錢是預計拿來做蓋廟使用,但並不會馬上用到,因此有跟陳男商討拿去做投資,而陳男也同意,並表示付利息即可,才開立支票給陳男。由於投資後虧損,經陳男同意後黃博鴻分期還款,但陳男卻以6%計算借貸利息,累積下來一共328萬元,讓黃博鴻無法接受,陳男因此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士林地檢署在陳男和黃林麗真的對話中發現,陳男並未說明此筆款項為捐獻,且當天黃林麗真也表明該款項為借款。若陳男真的要幫助蓋廟,亦可直接將款項捐到佛教團體的帳戶,不必匯款給黃博鴻,而後雙方因利息問題意見不一。而陳男和黃博鴻也已在2019年6月以170萬元達成調解,士檢偵結,全案因詐欺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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