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給予洩密的楊姓偵查佐緩起訴處分。(圖/翻攝畫面)
台中某徵信公司洪姓負責人每月以15萬元接受一名黃姓人夫委託調查前妻的行蹤,但由於前妻疑似交往的對象有刑案前科,於是洪男便找來熟識的台中市警局楊姓偵查佐幫忙調查,違法查閱前科紀錄、行車路線等。台中地檢調查時2人均坦承犯行,其中楊姓偵查佐違法查詢個資的部分,檢方給予緩起訴,另外洪男因已有4次犯行,檢察官認為他違反個資法2次,偽造文書罪2次,依法提起公訴。
據起訴書指出,洪男在台中經營徵信公司,每月以15萬元價格接受黃男的委託,洪男與黃男在2020年4月、5月時趁黃妻去廁所時,趁機拿取黃妻的手機,由洪男安裝名為「楓葉」的木馬程式,隨時可接收黃妻與他人的聊天記錄,2人還把具有定位追蹤訊息通報功能的GPS定位追蹤器1組,安裝黃妻的車上。
▲台中地檢署給予洩密的楊姓偵查佐緩起訴處分。(圖/翻攝畫面)
而洪男因與時任台中市刑大的楊姓偵查佐相識,2020年7月時,黃男認為妻子與某男子過從甚密,因此委託洪男追查這名男子的個資,而洪男又轉往委託楊姓偵查佐協助。這之間楊男明知違反規定,單仍從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以「偵辦刑事案件」為由,查詢陳男的照片與刑事前科,再用手機傳送予洪男,由洪男轉交給黃男。
另外,洪男2023年時為了幫員工討債,他也委託楊姓偵查佐查詢某小貨車的行駛動線軌跡,楊男又以以「偵辦刑事案件、毒品」等理由,登入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查詢相關資訊,但因車牌辨識錯誤,無取得正確資料。
黃男得到與妻子過從甚密的對象資料後,他將這些事透露給妻子知道,黃妻查覺有異而報警,全案因此曝光。台中地檢署偵辦時,洪男與楊姓偵查佐都坦承犯行,楊獲得中檢的緩起訴處分。但中檢認定洪男已觸犯2次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保護法)、2次共犯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對洪男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