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我怎麼可能在女兒面前做!」台北市1名34歲的陳姓婦人,因工作關係結識王男,互動頻繁而成為好友,後來兩人出遊照被丈夫發現,陳夫遂請徵信社跟監,沒想到陳婦竟帶女兒去摩鐵會情郎,丈夫接獲徵信人員通知前往捉姦,發現女兒佇立一旁,兩人則是衣衫不整端坐床上,陳夫遍尋不著保險套,只好將衛生紙送驗,僅驗得弱陽性反應,推估是皮屑而非精子反應,台北地檢署認為罪證不足,日前將兩人不起訴。
據了解,陳婦因受丈夫長期家暴,兩人關係漸行漸遠,而後她在工作場合中認識王男,發現兩人興趣及話題相同,感情迅速增溫,甚至還相約一同出遊。去年陳夫無意間發現妻子與陌生男子約會照,懷疑對方早已紅杏出牆,遂決定請徵信社跟監。
後來陳夫果真接到徵信社回報,告知妻子與王男開車進入松山區的摩鐵裡,他氣得馬上報警,並火速趕往現場;陳夫拿著相機衝進房內時,妻子與王男還穿著T恤及內褲,5歲的女兒則被晾在一旁,他只好在垃圾筒內翻找證據,卻僅發現空的保險套盒,及一坨用過的衛生紙,他便將衛生紙交付給警方當證據。
檢察官庭訊時,陳婦及王男皆否認通姦,陳婦言因擔心丈夫找不到她,轉而拿女兒出氣,她才會帶著女兒去摩鐵「談生意」,更強調自己不會在女兒面前亂來,加上衛生紙歷經兩次檢驗,均未驗出精子反應,因此檢察官判陳、王兩人不起訴。
▲陳婦與情郎穿著T恤與內褲時遭捉姦。(示意圖,非當事人 圖/達志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