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施郁韻報導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11日晚間遭羈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嫌任內收賄,昨(11)日晚間遭羈押禁見,理由為鄭文燦疑與秘書串證,並於7時許由警備車送往桃園看守所收容。對此,政治工作者周軒表示尊重法官裁定,不過有一個官司即將宣判的市長,還跑去助理家串證,卻在審理過程從頭到尾沒有被羈押。
法院認為鄭文燦涉犯貪污重罪,是最輕本刑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重罪,有逃亡串證滅證的可能性,且被告具有相當之政商人脈及資歷,具有更高之逃匿能力,被告又否認犯行,而有躲避罪責之動機,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
此外也發現鄭文燦在7月5日應訊前的當天上午,用LINE通訊軟體傳送訊息予其秘書,其訊息內容與被告應訊時答辯方向相同,可見被告於應訊前已經有管道得知檢察官之偵辦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並在應訊前將所擬答辯方向傳送給施姓秘書,顯見確實有串證之疑慮。
周軒11日深夜在臉書發文表示,對於桃園地方法院的新聞稿敘述為什麼要羈押鄭文燦的理由,他尊重法官的判決,「但是說到串證,我還是必須要提,有一個官司即將宣判的市長,還跑去自己助理家串證,然後他從頭到尾沒有被羈押。」對照兩人,感到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