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黃男發現妻子偷吃快遞員還傳鹹濕簡訊,讓他氣炸離婚並提告。(示意圖/Pixabay)
高雄一名寂寞人妻結婚8年,但從3年前起就因婆媳問題與丈夫分居,後來男忍寂寞搭上快遞員,此後就經常一起出遊,甚至留下「想射進去,很久沒射進去了」、「愛愛」、「感覺還停留在第一次...」等鹹濕簡訊被黃姓丈夫發現,於是對姜姓快遞員提告,沒想到一審因無法證明內容真實性被駁回,二審認定簡訊有證據力,逆轉姜男要賠償15萬元。
判決指出,黃姓夫妻雖分居,但婚姻關係仍存在,但黃男發現妻子經常與其他男子外出或進入對方家中,妻子卻聲稱2人只是朋友,到人家家裡只是純聊天,但黃男偷偷翻開妻子的line後赫然發現,2人的對話讓他難以入目,包含稱「親愛的」、「可是想射進去,很久沒射進去了」、「不是喜歡你就喜歡跟你愛愛」、「我感覺還停留在第一次愛愛時…」、「我喜歡你的時候是你載我回家的路上,在車上牽手的時候」等,黃男因此提出離婚並對姜男提告求償40萬元。
案經橋頭簡易庭審理後,姜男主張對話內容不是他,更沒有證據顯示他與人妻有發生關係,因此簡易庭認為黃男舉證不足,前妻又不想出庭作證,因此駁回黃男訴願;然而黃男仍不服上訴,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民事訴訟法對證據能力沒有規定,且對隱私權保護並無逾越必要之程度及比例原則,因此認定鹹濕簡訊有證據力,逆轉判決姜男要賠償15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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