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2023年)持漆彈槍朝淡水分局的監視器射,最終獲判無罪。(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33歲的陳姓男子,去(2023年)3月16日凌晨手持漆彈瞄準淡水分局的監視器猛射,導致監視器被漆料噴濺而無法正常拍攝,被依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等罪起訴。不過,淡水分局員警於審理時表示,該監視器經廠商用抹布擦拭後,已可正常使用,因此法官認定陳男之行為不構成「毀棄」、「損壞」等要件,判陳男無罪。
▲▼陳男被逮後不願承認犯行,經警方勸「有射就有射,像個男人一樣,這沒什麼啊」才認罪(圖/翻攝畫面)
這名陳姓男子於去(2023年)3月16日凌晨0時57分許,在位於新北市淡水區學府間136巷口,拿著漆彈槍朝淡水分局的監視器射,導致監視器喪失監控與辨識的功能,直到分局進行例行維護保養鏡頭作業時,發現鏡頭遭到損毀,才著手調閱監視器,逮到涉嫌的陳男。警方持搜索票到陳男的住處搜索,一共查扣9顆漆彈。而陳男被逮時第一時間否認犯行,直到警方出示相關證據,並勸:「有射就有射,像個男人一樣,這沒什麼啊。」陳男才認罪。
淡水分局王姓員警於法院審理時稱,廠商用抹布擦掉監視器上的漆料後,監視器已可正常運作,無需額外的修繕費用。士林地院認為,陳男用漆彈對著監視器涉及,並未對監視器造成物理的破壞,難以構成「毀棄」、「損壞」等要件。而雖然陳男的行為導致監視器暫時喪失效用,但用抹布擦拭後即可恢復,最終判陳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