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拜登今天提3大改革最高法院的方向,將修憲納入「任何人不得凌駕法律」條文、立法限制大法官任期、制定大法官操守規範。美國最高法院近年爭議不斷,民調顯示,民眾不滿意度高達6成。
▲拜登提出3大改革最高法院的方向,將修憲納入「任何人不得凌駕法律」條文。(圖/翻攝自President Joe Biden粉專)
拜登(Joe Biden)已宣布不連任,並將改革最高法院列為剩餘約半年任期的重點。他今天在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投書並且發表演說,說明改革是為了要重建對法院和民主的信心與問責制。
「近年來,最高法院作出的極端性裁決削弱長期建立的公民權利原則、及對公民的保護。」拜登在德州出席詹森總統圖書館(LBJ Presidential Library)紀念民權法案(The Civil Rights Act)制定60週年活動時,做上述表示。
拜登舉例,最高法院2013年就「希比郡訴霍德案」(Shelby County v. Holder)裁定「投票權法案」(The Voting Rights Act)的關鍵條文無效,導致全國許多地方出現限制投票權的規定;2022年推翻1973年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終止憲法對墮胎權的保障。
拜登並抨擊最高法院7月就「川普訴美國案」(Trump v. United States)裁定,總統任內公務行為享豁免權的判決。他指出:「法院的裁定幾乎代表總統可以違背其誓言,藐視我們的法律,而不會面臨任何後果。」
「這個國家建立在一個簡單而深刻的原則上:任何人不得凌駕法律。無論是美國總統,還是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都不例外。沒有人。」
▲美國總統拜登29日主張修憲增加無人能凌駕法律的條文。圖為民眾4月抗議政治介入川普的豁免權案。(圖/中央社)
拜登提出3大改革方向,首先是修改憲法,將新增「任何人不得凌駕法律修正案」,總統不能因在任期間犯下的罪行而免於起訴,憲法不賦予曾擔任總統的任何人免於聯邦刑事起訴、審判、定罪或判刑的豁免權。
拜登主張,總統每2年任命1名大法官,大法官任期18年,減少單一總統能過度影響最高法院的機會。也將制定大法官的操守規範,大法官必須揭露收受禮物、避免公開政治活動、迴避涉及利益衝突的案件。這兩項主張都須立法或修法。
美國最高法院有9名大法官,大法官為終身職,目前保守派與自由派比例為6比3,其中3名保守派法官是川普擔任總統(2017-2021年)時任命。根據美聯社的報導,包括現年76歲的湯馬斯(Clarence Thomas)在任33年、69歲的羅伯茲(John Roberts)在任19年、74歲的阿利托(Samuel Alito)在任18年,3人是目前在任最久的大法官。
湯馬斯近年捲入收禮醜聞,司改團體「修復法院」(Fix the Court)6月指出,他於2004至去年間接受103項禮物,價值超過240萬美元(約新台幣7890萬元),沒有申報。參議院司法委員會6月調查,指出他至少還有3次接受共和黨大金主、德州房地產大亨柯羅(Harlan Crow)招待旅遊,沒有申報。
阿利托5月面臨外界要求迴避審理豁免案,因為他位於維吉尼亞州居家門口的美國國旗倒掛、紐澤西州的家則掛上「向天請願旗」(Appeal to Heaven),這面旗幟源於美國的獨立運動,也是參與2021年國會山莊暴亂者高舉的旗幟。
阿利托當時指出,兩面旗子都是她太太掛的,他尊重他太太的做法,撇清與他的關係。外界質疑他無法公平裁決川普案,但他拒絕迴避。
前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任命的自由派大法官索托瑪約(Sonia Sotomayor)也被控利用應邀演講的機會推銷她的回憶錄及童書著作。美聯社去年11月報導,自她2009年成為大法官後,以這種方式賣書賺進370萬美元。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馬凱特大學(Marquette)5月的民調顯示,61%的民眾不滿意最高法院,與4年前相比,當時最高法院的支持度為66%。
▲拜登已將改革最高法院一事,列為剩餘約半年任期的重點。圖為美國最高法院外觀。(圖/中央社)
拜登2020年參選曾誓言改革最高法院,上任後也組成委員會研議,委員會2021年底提出報告,但拜登直到「川普訴美國案」的裁定才有行動。華郵報導,這項裁定發布不到1小時,拜登即打電話給哈佛大學憲法教授崔畢(Laurence Tribe),討論最高法院的改革,崔畢之後投書媒體,強調改革最高法院的必要。
美國媒體普遍認為,距離11月的總統大選剩下99天,關於大法官提名與任期、及操守規範的改革,不太容易獲得國會支持,而新增憲法增修條文的難度更高。美國上次修憲是32年前,是關於國會議員薪資的「第二十七修正案」,規定若國會通過提高薪資,只有在下一屆國會議員上任後才能生效。
拜登被記者問到如何獲得國會支持,他說:「我們會找到辦法的。」(中央社華盛頓29日專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