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曾與蕭敬騰合拍盲胞公益廣告的前手球國手陳敬鎧,被控利用7年前的一場車禍裝瞎詐保,向3家保險公司詐領522萬元理賠金。刑事部分,一審重判他4年10月,民事部分,3家保險公司提告請求返還保險金,一審全獲勝訴,陳敬鎧共須賠償417萬元。陳敬鎧1日在義務律師團、陪審團協會、盲人重建院等人的陪同下,到司法院前舉行記者會,陳敬鎧表示,覺得很冤枉,因為已經看不到了,還要接受這樣的判決。
陳敬鎧表示,我們只是眼睛看不到,但手腳還是有很多功能的,人體的功能有很多,我們可以展開這些功能,而不是眼睛看不到後什麼事情都沒辦法完成,我有光覺、有色塊覺,可以靠這些剩下殘留的影光去過生活,雙眼看不到並不代表失能。
陳敬鎧強調,有很多視障者在醫學上的檢測還沒辦法查出什麼結果,包含自己,但外界、社會有不了解我們的部分,在言語上對我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打擊,但我不斷在調整自己一定要存活下來,很多時候後天視障者要面對自己其實不容易,需要更多人去鼓舞、鼓勵的。
義務律師團表示,承審法官罔顧公平審判原則,私下會見已出庭作證的證人,特聲請承審法官迴避。律師團提出兩項訴求,除要求承審法官因違反公平審判原則應自請迴避外,且因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已在台灣實施,因此職司審判的法官應具有對視障者才華、能力承認而不歧視的障礙意識。
陳敬鎧原就讀彰師大體育系,2009年11月就讀大三時發生車禍,因腦傷被診斷為重度視障,向3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獲522萬元,另向肇事者求償千萬。
但肇事者蒐證發現,陳男畢業前,在校根本活蹦亂跳,不需使用柺杖、輪椅,還能參加運動會跳舞及教學生打球,因此向保險中心檢舉陳男詐保,檢方依詐欺罪將陳男起訴,2014年8月高雄地院重判陳男4年10月。
事後保險公司分別對陳男提起返還不當得利訴訟,法院依據陳男主治醫師的證詞及醫院鑑定報告,認為陳男於客觀視力檢查項目等報告均為正常,只有在主觀檢查項目,需要陳男配合檢查時,才會出現視力不良結果,且陳男先後到彰基、高雄榮總就診時,都曾被醫師註記「malinger」、「malingering」(裝病、偽病),因此判他應返還詐保款項。
▲前手球國手陳敬鎧。(圖/記者潘千詩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