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柯美儀報導
▲男子將2台自家車的車牌置換懸掛,逃漏牌照稅。(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市東區一名吳姓男子擁有2台車,將其中一台車的車牌移掛到另一台車上,想藉此逃漏牌照稅,遭警方臨檢查獲,因此吃上3.67萬元罰單。
稅務局指出,吳男將2台自家車的車牌置換懸掛,行經大智路時,被警方臨檢查獲,不久後收到地稅局數萬元的罰單,經向地稅局瞭解後,才知道因為他移掛車牌而被重罰,懊惱不已。
地稅局說明,車牌有有移掛的情形,不僅移掛車牌的車主會處罰,將車牌借給他人使用的人也會被處罰,罰款高達2倍。吳男擁有2台車,其中一台1年的牌照稅是7120元,另一台則是1萬1230元,2台車加起來的罰鍰高達3萬6700元。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除了警方攔檢外,地稅局也在8個重要路口架設車牌辨識系統,利用停車場和停車格紀錄查察。一旦發現車型、廠牌或顏色與車籍登記不符,就會開罰,呼籲民眾千萬不要貪圖一時之便,隨意移掛車牌,以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