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鄭餘蓉報導
▲交通部將新增「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圖/資料照)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草案,將新增「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用來標示行人優先區的範圍,提醒車輛駕駛人應依速限行駛,行人優先區內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且禁止按鳴喇叭。該號誌圖案為藍底白字及白色圖案,預計10月1日上路。
為標示行人優先區範圍,交通部參考維也納道路標誌與號誌公約的交通寧靜區標誌、以及韓國行人優先區標誌,新增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相關規定及圖例,標示行人優先區起點及終點,提醒車輛駕駛人行駛於行人優先區內,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相關規定辦理。
▲「行人優先區起點標誌」為藍底白字及白色圖案。(圖/交通部)
「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為方形藍底白字及白色圖案。交通部提醒,行人優先區起點標誌應配合設置最高速限標誌或速度限制標字,提醒車輛駕駛人應依速限行駛。
行政院日前預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草案」,關於行人優先區的安全措施設置原則,第一,行人優先區之安全措施設置原則,路口(段)應設置專用標誌、標線;第二,行人優先區內行車限速以不超過20公里為原則;第三,應設置車輛降速設施;第四,路段兩端地面得採用不同顏色或材質鋪面,提醒車輛駕駛人減速及注意行人;第五,禁止按鳴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