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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出事了!考照前載爸媽練車「自撞電桿」母頂替慘被抓包

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女大生偷載著爸媽外出練車,結果發生自撞。(圖/翻攝畫面)

▲女大生偷載著爸媽外出練車,結果發生自撞。(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一名21歲廖姓女大生準備考取駕照,卻在考試當日上午偷偷載著爸媽出門練習,不料在轉彎進入路口時直接撞爆車頭,事後廖女與爸爸前往醫院治療,留下媽媽陳女在現場等警方抵達,事後陳女還向警方謊稱是自己開車,不過經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事實並非如此,最終陳女向員警坦承事情始末。

女大生偷載著爸媽外出練車,結果發生自撞。(圖/翻攝畫面)

▲女大生偷載著爸媽外出練車,結果發生自撞。(圖/翻攝畫面)

上個月底,在北屯區旱溪西路三段發生一起自撞事故,警方獲報抵達處理,發現事故車輛自撞路邊燈桿,因撞擊力道猛烈車頭嚴重毀損,而現場有一名49歲陳姓女子供稱,是自己駕車不慎碰撞,女兒廖女跟丈夫廖男因為受傷,已經自行前往醫院治療。

不過員警在現場製作事故資料時,陳女莫名催促、眼神閃躲,員警察覺有異變向陳女說明,將會調閱監視器、訪查附近民眾,若有謊報或是不實陳述,會依法究辦,可能觸及刑法冒名頂替、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

陳女得知後立刻如實招來,表示女兒廖女原訂當日下午要考駕照,因此與丈夫一起陪同女兒練車,不料半路女兒因操作不當發生自撞事故。事後經警方比對監視器畫面,確定就是廖女從駕駛座下車。

女大生偷載著爸媽外出練車,結果發生自撞。(圖/翻攝畫面)

▲女大生偷載著爸媽外出練車,結果發生自撞。(圖/翻攝畫面)

對此警方提醒,警方處理車禍案件,偶爾會遇到冒名頂替事故當事人的情形,此行為恐涉及刑法冒名頂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而陳女雖然一開始想要頂替女兒,但經員警告誡後,於製作筆錄前已坦承駕駛是女兒,因此尚未觸法。

另外,如民眾無照想要練習開車,應至合法的練習場或依規定申請學習駕照,切勿逕自駕駛上路,以免違反交通法規或不慎造成事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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