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周宸妘報導
為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及降低貨櫃車超載情形,高公局宣布,自10月1日起,貨櫃車行經高速公路設有動態地磅系統之地磅站時,如車號未顯示於地磅站前門架上方之資訊可變標誌(CMS),則應進地磅站過磅,若有顯示自身車號,方得免進地磅站過磅。未依前述規定進站過磅者視為逃磅,可處新台幣9萬元罰鍰。
▲高公局宣布,自10月起,貨櫃車行駛國道設有動態地磅系統之地磅站時,如車號未顯示於地磅站前門架上方,則須過磅,若有顯示車號,才免過磅。(圖/高公局提供)
高公局表示,目前國道沿線設有44處地磅站,迄今已於國1汐止南向、后里北向、員林南向、新營南向、新市南向、岡山北向、國3樹林南向、樹林北向、後龍北向及田寮北向等10處地磅站建置啟用動態地磅系統(持續建置中)。主要由車牌辨識系統辨識車頭之車號,再依車號對應交通部公路局提供的車籍資料,取得核定總連結重量,並將偵測之車重與核定之總連結重量比對,作為是否超載依據。
高公局提醒,上述過磅規定開始前3個月為宣導教育期。該局將彙整超載、逃磅等資料函送公路局及貨櫃公會參考納入公司管理及宣導教育。另貨櫃車行經未設動態地磅之地磅站時,暫維持現行配合員警指揮過磅之方式。此外,呼籲貨車駕駛裝載貨物切勿超載,也勿心存僥倖逃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