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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1字找80年!82歲孫繳「5萬地價稅」繼承千萬土地「1原因」遺產稅免了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2筆共千萬土地80年來找不到地主,稅務局人員靠祖譜聯繫上繼承人。(圖/翻攝畫面)

▲新竹2筆共千萬土地80年來找不到地主,稅務局人員靠祖譜聯繫上繼承人。(圖/翻攝畫面)

新竹市2筆在精華地段、價值超過千萬的35坪土地,從日據時代起就無人繼承,稅務局追了3年,終於從共同持有人的族譜中找到現已82歲的長孫是「唯一繼承人」,由於當初地主是在日據時代過世,依法令不適用現行的遺贈法,因此82歲的「唯一繼承人」只需繳納5萬元的「地價稅」就可以取得這2筆現值千萬的土地。

稅務局表示,這筆登記為「王阿城」(化名)的土地,不論依土地謄本上登載日據時代門牌地址,或戶政資料之姓名及地址比對,皆查無此人。最後承辦人從土地共有人方向著手,取得家族祖譜逐一核對,發現「王阿城」與祖譜一位伯公輩「王阿成」姓名相近,又是同年出生,但早年遷居花東,有1名養女,曾居住新竹地址亦與地政事務所記載地址相符。

地主後人不知在新竹還有土地,在繳清5萬元的地價稅後已完成繼承登記。(圖/翻攝畫面)

▲地主後人不知在新竹還有土地,在繳清5萬元的地價稅後已完成繼承登記。(圖/翻攝畫面)

事後證明早期土地總登記時,誤將「成」登載為「城」,而移居花東的後輩不知祖先在新竹留有土地,因此遲未辦理繼承登記。

但確認身份要辦理繼承時,又發現「王阿成」的養女已離世,育有3男3女合計6位子女,土地該由誰來繼承?由於「王阿成」的死亡時間是在台灣光復以前,因此依照日據時期繼承習慣繼承,那時的養女無繼承權,再加上養女的6名子女只有長子是在「王阿成」過世前出生,因此現年已經82歲的長孫,成為「王阿成」的唯一繼承人。

稅務局長蘇蔚芳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21條規定,找到土地所有人後,僅能追溯5年的地價稅,依照每年1萬元來算,這名「唯一繼承人」在繳清5萬元的地價稅後,在今年9月已經完成繼承登記;由於原地主是在民國33年過世,依行政院60年令規定,38年6月14日以前的繼承案件「一律免徵遺產稅」,也就是說唯一繼承人只需繳納5萬元地價稅,就可以擁有千萬地產,未來若出售土地,依113年的行情來算,約需繳180萬元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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