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黑心廠商遭踢爆,把鋼瓶回收後,灌入工業氧氣混充醫用氧氣,再賣給中部各醫療院所。(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昞暉氣體有限公司為了賺取暴利,將「工業氧氣」灌入「醫用氧氣」鋼瓶,再偽造標籤、封膜賣到中部上百家醫療院所,恐對患者造成身體危害,離職員工看不下去向檢調單位告發。台中市衛生局接獲檢舉到現場稽查認定是「偽藥」,除了要求昞暉公司全面回收鋼瓶,也依涉嫌違反藥事法第82、83條規定,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南投草屯療養院也是受害者之一,醫院表示很少使用醫用氧氣,也未用於急救,目前已更換新的供應商。
▲▼業者將工業氧氣被灌入醫用氧氣的鋼瓶,獲取30倍暴利。(圖/翻攝畫面)
爆料員工指出,2011年進入「昞暉氣體有限公司」,陳姓負責人要求員工把公司第一次向合法GMP醫用氣體廠進貨的醫用氧氣鋼瓶回收之後,把空瓶載到非GMP廠裝填工業氧氣,接著送回公司,再以偽造合法GMP廠的標籤、封膜進行封裝,賣到中部各醫療院所、動物醫院供病患、動物使用。
▲▼食安處接獲檢舉前往昞暉氣體有限公司稽查,發現有製造偽藥嫌疑,下令限期回收鋼瓶。(圖/翻攝畫面)
食安處表示,今年8月12日接獲民眾檢舉,該公司疑似違法仿製GMP廠封膜及標籤等情事,有製造偽藥嫌疑,受理後迅速調查,經了解今年6月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也收到檢舉,並已立案調查中,食安處經審酌相關案情及事證,以該公司涉違反藥事法第82、83條規定,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依據《藥事法》82條規定,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中市食安處前往昞暉氣體有限公司稽查,發現偽造的標籤。(圖/翻攝畫面)
食安處配合台中市調查處至現場搜查,發現有氣體分裝工具、封膜及廠商自行列印的檢查合格標籤等物證,以及疑似混用工業氣體填充的醫用氧氣總計29瓶,已由調查處現場封存並責付保管。為維護民眾健康及權益,針對涉有疑慮的批號,9月12日責令該公司辦理藥物回收,否則可處20萬至500萬元罰鍰,目前已針對下游業者完成回收共計45瓶,後續將密切配合檢調擴大查辦。
▲▼南投草屯療養院也是工業氧氣鋼瓶的受害者之一,目前已更換供應商。(圖/翻攝畫面)
為保障民眾醫療安全,食安處表示,自99年4月1日起全面將醫療用的氧氣、二氧化碳及氧化亞氮(俗稱笑氣)等三項氣體納入藥品管理,業者須依據藥事法第39條規定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藥品許可證才可製造,未經核准擅自製造即涉及製造偽藥,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中地檢署表示,調查發現,陳姓負責人自 109 年間起,疑將工業用氧氣混用於醫療用氧氣,並偽造印製不實封膜、標籤為掩飾,對外販賣予中部地區醫療院所、藥局等處,販售涉及偽藥部分,經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下稱:臺中市衛生局)責令限期完成回收,並協助後續處理;至於涉案偽藥對於人體之實際危害,則委請主管機關、專業機構提供意見以資認定。
陳姓負責人涉嫌藥事法第82條第1項製造偽藥、第83條第1項明知為偽藥而販賣、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等罪嫌,相關案情由承辦檢察官持續指揮台中市調查處,並會同台中市食藥處、台中市衛生局擴大偵辦、釐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