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日前被揭露在審案時威脅被告,甚至口出「本省人不要跟外省人求情」等有省籍情結的言論,監察院14日以同意票11:0反對票,壓倒性通過曾雨明的彈劾案。
據了解,曾雨明曾說出「你不要不信邪,我就要收押」等話語恫嚇被告,更用外省人和本省人區分自己和被告,警告被告別想跟他求情,甚至將其違法上銬審問。被告在曾雨明的無理行為下一度情緒失控,用頭部自撞桌面受傷。
被告在撞擊桌面後,曾雨明向法警請求上銬,但卻沒有依法停止審判。彈劾案由中提到,曾雨明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82條,嚴重違反人權,因此予以彈劾。
不過監委也透露,曾雨明在被約詢時強調自己沒有省籍情結,自己的親家也是本省人,無法接受自己被扣上這頂莫須有的帽子。目前全案將移送司法院,由職務法庭來決定後續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