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已婚八點檔王姓男演員偷吃已婚李姓女演員4次,火速關閉臉書、IG,其經紀公司回應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已婚八點檔王姓男演員跟已婚李姓女演員在片場結識,兩人日前結束台南老塘湖藝術村拍片後,在車上擁吻,而後在旅館發生性行為4次。女演員丈夫看到兩人互傳性愛片,並透過視訊性愛後,發現自己被戴綠帽後氣炸提告。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近期判王男需賠償30萬元,可上訴。該男演員事後火速關閉臉書、IG,對此,其經紀公司也回應了。
▲已婚八點檔王姓男演員和李姓女演員,結束台南老塘湖藝術村拍片後在車上擁吻,而後在旅館發生性行為4次。(圖/翻攝自老塘湖藝術村臉書)
根據《ET Today》報導,44歲王姓男演員是婚禮主持人起家,主持經歷長達23年,被封為「LV級婚禮主持人」,一場婚禮主持要價3、4萬元,之後更跨足八點檔本土劇,並多次演出該台古裝台語單元劇,還曾上綜藝節目和「小豬」羅志祥互尬演技。判決出爐後,王姓男演員還在IG曬育兒片,隔天就緊急關閉臉書、IG。對此,該演員經紀公司回應:「公司也是今天才得知消息,就連他關閉社群平台也沒發現,目前已經緊急連絡王姓演員,詳細了解後會再向大家說明。」
▲已婚八點檔王姓男演員偷吃已婚李姓女演員4次,火速關閉臉書、IG,其經紀公司回應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李姓女演員的丈夫主張,王男為演藝從業人員,時常在媒體曝光,更讓自己每看一次就傷心一次,精神上飽受極大痛苦,因而提告求償100萬元。王男辯稱,雙方發生性行為次數「只有2次」,且兩人來往僅個月,自己僅為藝術表演者,並非公眾人物,請求將精神撫慰金「降價」至20萬才適當。
法院勘驗王男與李女訊息,認為無法證明兩人在台南林默娘公園有親密舉動。但根據人夫和妻子求證對話,可以獲悉李女坦承和王男在不同的日期,各發生2次性行為,時間分別是去年6月初及6月末,因此判定人夫所指控的兩人共發生4次性行為為真,認定王男侵害配偶權,判賠李姓女演員的丈夫30萬元,全案可上訴。